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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付结算业务应遵守哪些规则
浏览: 发布日期:2018-04-26

  结算纪律是银行、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定。单位、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应分别遵守各自的结算纪律。

  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结算纪律:

  1、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,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,套取银行信用。

  2、不准签发、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,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。

  3、不准无理拒绝付款,任意占用他人资金。

  4、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。

  银行应遵守的结算纪律:

  1、银行办理支付结算,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、任意退票、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。

  2、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。

  3、不准受理无理拒付、不扣少扣滞纳金。

  4、不准违章签发、承兑、贴现票据,套取银行资金。

  5、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、银行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。

  6、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,影响汇路畅通。

  7、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。

  8、不准拒绝受理、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。【以上内容由扬州代账公司为你整理发布】